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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条规“每周一学”(124)

发布时间:2023-06-05 17:41:00      

       学习宣传纪律条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对每一位国企干职员工来说十分重要。为了更好地普及宣传法纪知识,从2020年3月份起,集团微信公众号推出纪律条规“每周一学”,每周推送纪律条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要求及集团相关制度条款,通过学习,让大家进一步懂法纪、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从本月开始,开设“纪审法小课堂”专栏,学习上级对国资国企的监管工作要求及集团内控管理制度。本期学习审计监督相关工作要求。
 
习近平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
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
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习近平5月23日下午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审计担负重要使命,要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做好新一届中央审计委员会工作,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全局性、长远性、战略性问题,加强审计领域战略谋划与顶层设计,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会议强调,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审计委员会推动审计体制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走出了一条契合中国国情的审计新路子,审计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一是深入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细化实化制度化。二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事业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三是审计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主动性更强、契合性更高,独特监督作用更加彰显。四是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成型,审计成果运用贯通协同更加顺畅、权威、高效。
       会议指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审计工作,总的要求是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上聚焦发力。要如臂使指,增强审计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把党中央部署把握准、领会透、落实好。要如影随形,对所有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审计监督权无一遗漏、无一例外,形成常态化、动态化震慑。要如雷贯耳,坚持依法审计,做实研究型审计,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打造经济监督的“特种部队”;做好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
       会议要求,要扎实做好今年的审计工作,突出重大问题加大审计力度,促进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大对重大项目、重大战略、重大举措落实落地情况的监督力度。聚焦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继续盯紧看好宝贵的财政资金,加大对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聚焦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推动落实好“两个毫不动摇”。聚焦推动兜牢民生底线,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惠民富民政策落实。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密切关注地方政府债务、金融、房地产、粮食、能源等重点领域,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聚焦权力规范运行,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查处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
       会议强调,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要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问责。
 
长沙市国资委印发《长沙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有效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助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2020〕60号)、《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监管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国资〔2021〕47号)、《长沙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长政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市国资委印发了《长沙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国资监督〔2021〕5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有总体要求、健全体制机制、提升监督效能、重点领域监督、监督结果运用、出资人监督管理等六项内容共26条。明确了市属国企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实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规定了市属国企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领导体制,规范制度体系;要坚持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创新内部审计理念;要突出重点领域专项监督,着力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要压实整改责任,促进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要建立健全出资人检查评估工作机制,加大内部审计责任追究力度,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的印发是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强监督、控风险、促发展”作用,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制度,有利于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的有序发展。
 
《产投集团审计事务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内容
       (一)对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进行审计。
       (二)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财务收支、资产、债务、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真实、合法、准确性,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
       (四)对合同的签订流程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五)对集团各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任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六)对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现场变更签证、竣工验收和工程概、预、结算的有关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七)集团党委会(董事会) 决策的其他专项审计监督。
 
《产投集团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重点审计方面
       (一)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情况。主要包括: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完整,账实是否相符,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是否完整等;企业财务收支管理与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盈利能力、目标责任制完成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收益上缴等情况。
       (二)资产质量审计。主要包括:企业资产是否保全,是否存在重大资产损失或国有资产流失;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性及其变化情况;长期积压存货、不良投资、账龄较长应收账款潜亏挂账等不良资产在总资产中占比及其变动情况,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资产运营效率和资产获利能力及其变化情况;企业资产的流动性、风险性与效益性能否实现有效平衡等。
       (三)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合规性审计。主要包括: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程序、管理流程和投资收益情况,分析是否存在重大投资损失或隐患;采购、租赁、工程建设、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决策程序、管理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对企业的影响情况;担保、捐赠、融资、改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股权)转让、资产处置事项的决策程序、审批程序、操作方式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等,分析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四)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审计。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和运转情况;企业财务、业务、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所属企业的监管制度、措施及执行等。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从业规定,财经纪律等情况审计。主要审查负责人有无以权谋私,输送利益,贪污、挪用、私分公款,挥霍浪费、转移国家资财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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